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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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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融资券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融资券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债券发行要求,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提供发行法律咨询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项目服务期:发行资料齐全后十五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书》 。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向发行人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中标单位须向发行人提供符合发行人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响应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响应人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须提供相关资格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从事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法律服务经历。(须提供相关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本次服务采购控制价为:15万元。
报价要求:本服务采购报价须为包干总价,应包含响应人的成本、税金、利润、保险及风险等所有因素。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澄清或修改
1、发放时间: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5日17时00分止。
2、获取方法:供应商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在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3e大厦6楼)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9时30分,供应商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3e大厦6楼)。逾期送达询价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9时30分。
2、询价地点: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3e大厦6楼)
七、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1、文件递交要求:报价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为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并在密封处签章。
2、响应文件内容:
(1)报价函(后附模板)
(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响应单位相关证明资料(执业许可证、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文件、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意见书等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响应文件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通过询价方式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响应人的报价、企业实力及信誉,通过资格审查及询价响应要求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合理最低价者确定中标单位。
九、响应人须知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询价响应文件编制与送达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询价小组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将在询价小组面前同时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理最低价者确定中标单位。并在确定中标人三日内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响应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律师协议书。
3、响应人对本项目服务报价必须以询价文件、国家有关费用标准及本项目情况,由响应人自行做出。
十、公告及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3e大厦6楼
联 系 人:陈雨柔
联系电话:1557278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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